岩XX 问:
提问时间: 2020-06-14
2018年8月任职2019年8月离职 到2020年6月14号未去办理失业登记 请问失业保险金 是否还能领取。
金辰街道办事处 答复:
答复时间: 2020-06-15
您好,您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:
1、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来看,您已不可以领取失业金。根据腾博会游戏大厅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《失业保险待遇》第十七条内容: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、人事关系的证明,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、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,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。失业人员在前款规定期限内,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。因此,从您离职时间算,您已超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大时限。
2、另外,根据腾博会游戏大厅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《失业保险待遇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:(一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;(二)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(三)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 3、若仍有疑问,请致电金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失业窗口咨询,电话:65654773。